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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自稱無神論者,因為每次家裡拜拜,都是長輩交代才拜,查家裡族譜二百多年來也沒有人信耶穌。我自己廿多歲從沒聽過耶穌基督,其中發生許多事,像父母離婚,國中時成為問題學生,抽煙、打架與翹課,差點記三大過,休學後重新出發,奮發向上。國中讀了四年,聯考前擔心沒考上好學校,向家裡擺的觀音許願,後來我錄取國立高雄海專輪機科,開始我的專科生涯。
那時我被學長帶去一貫道的佛堂,繳五百元說是求三寶的費用,剛開始學姊與學長都對我很好,而我的課業卻一落千丈,最後被迫退學,離校後那些學長姐就不再關心我,當時心裡真不是滋味。我責怪家人沒替我還願,完全不知是自己的問題。其實當初加入一貫道,只是為自己的私慾著想,因為長榮公司的老闆是信一貫道,我想畢業後跑船,或許可以因為信仰相同得到賞識。
被退學後,因為興趣改讀高職資訊科,這段期間我只知讀書,連一個朋友都沒有。高職畢業後沒考上專科,就去當兵,當了一個月被退訓,正式開始工作,生活也開始糜爛,錢賺了馬上就花。以前常常認為我在人身上可以找到感情上的依靠與真愛,但是經歷了四次感情的失敗,感到無奈,人的愛是有時效性而且很容易改變。
有一天,在前個公司對我很不錯也很照顧我的同事 (中青王景仁弟兄)
,他家裡的電腦有問題,我就義不容辭去幫他修,他邀我跟他們聚會,這是我第一次認識基督徒,大家對我很好,從此我就不曾忘記參加小組,感謝神,差派這位弟兄讓主的恩典臨到我身上。
我心裡一直想到教會看看,就來參加主日崇拜,從不會禱告漸漸學會禱告。以前我對武俠小說的行俠仗義情節很著迷,且想像自己像俠客一般,總自認是道德高尚的義人,常常陷入罪中而不自知。現在回頭去看,我真是個又髒又臭的罪人,真不配被主愛,感謝父神不嫌棄我、愛我。唯有主可拯救世人,主的大能無人能比。
我現在住的地方,是神所帶領的,以前住台北市房租有點貴,租約到期前我向神禱告,後來我就開始找房子,找很久找不到,心想乾脆搬到離永和禮拜堂近一點,結果往永和一找就找到了,房租也便宜。後來我發現住家樓下是一間廟,神竟然給我這麼大的力量,因為樓下的偶像位置對上來就是我的床,每天睡醒我都感謝主,讓我每天睡的平安且睡在偶像的頭上,主對我真是好。
我很喜歡幫助人,以前朋友有難時,我都會想盡辦法幫助,但是常常力有未逮、越幫越忙之憾,現在我知道禱告可以幫助朋友,所以我漸漸的用禱告助人;也經歷禱告中見到神的大能。前兩次我的祖母被醫生宣告病危時,我為祖母作醫治禱告,沒想到隔天病情直轉急上,感謝主!一星期後出院,前後經歷兩次神的大能,但遺憾我祖母已經無法表達與思考,無法跟她傳耶穌基督。
另一次經歷是在我第一次參加禱告會,那天我在工作中被長官罵,被同事欺負,當天長老說:今天在工作上不順利,被長官罵或與同事處不好的人,可以站立在神的面前,大家為你禱告。我心裡很感動,神是如此的了解我的需要、愛我。當我對未來相當徬徨時,主賜給我力量與盼望;我經歷了這麼多神的大能,再不信真的是罪不可赦。
信主之後,許多朋友都說我變了,以前那個講話滔滔不絕、且都是亂說話的我不見了,換上的是只要抓住機會就用神的話對他們傳福音,連家人都不放過,家人也說:你太狂熱了。我回答:神的恩典臨到我身上,這麼好的恩典只有我一個人享受,有點過份。
現在我是基督徒了,許多朋友已經在拿放大鏡來看我,所以我也警覺要慎言慎行,因為主說,你們是世上鹽和光,我就必須盡到當鹽、當光的義務,若有弟兄姊妹需要我幫助時,真的我願意。希望弟兄姐妹在我一顆火熱的心未熄滅前,隨時提醒我、幫助我。求主潔淨我,使我能成為祂所喜悅、能使用的器皿。
我廿多年前在永和出生,離開永和也十多年了,現在我的靈靠耶穌基督的救恩重生得救,感謝主!白白的將奇異恩典賜給我。現在我不再像以前容易為情所困,多次參與弟兄姊妹的婚禮,讓我感受到,神所賜的超乎我們所求所想,我們需要什麼神都知道,包括我們的未來。所以我已經漸漸的敢把自己交託給神來帶領。
感謝神,祂是我的老師,教導我許多從人那裡學不到的,教導我如何愛人,也教導我如何寬恕人。雖然我的家人還沒信主,但我相信,主不單單救我,也要救我一家人與世上的人。主是我的力量,我的磐石,我的避難所,我的安慰,我的依靠,我的盼望;主是又真又活的神,垂聽禱告的神,有醫治大能的神,是賜平安喜樂的神,唯有祂配得我們讚美;將來我也以建立基督化的家庭為目標,在世上為主做見證,我也要將主給我的恩典與愛分享給大家,將耶穌基督的福音傳揚到各地,哈利路亞!感謝讚美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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