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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我一直排斥基督教說的「信我者得永生」,我覺得不夠寬容;我從不犯法,何罪之有?我是個不懂感恩的人,也不知為別人設想,脾氣剛直,不知如何與人相處,總是凡事抱怨。
民國七十七年生病住院,有一位病友為基督徒,領我祈禱;好友公富珍帶我來永和禮拜堂,參加二次禮拜均泣不成聲,之後我在疑問中學習,在跌倒中成長,我的脾氣漸漸柔軟,凡事與主溝通,人際關係也愈加開闊。凡事靠主,我有了信心,懂得關懷別人,了解何謂“忍”。
信主之後,很自然地我徹底改變了(我的母親及同事這樣說),除了以上所述外,我知道我今生必須緊緊抓住“主”。我發現,只要有段時間未去教會,我的心情必沮喪,包容他人之心也減弱,缺乏喜樂,直到再去教會,面對主我慚愧落淚,期盼主帶領我精進。目前,我需要努力的是勤快的參與聚會,及認真的閱讀聖經,更期盼我的家人與更多的人能成為神的兒女,享有喜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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