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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接受基督之前,我曾迷失自我一段非常長的日子,自我意識強,不喜歡接近人群,追求物質上的享受,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,完全不考慮別人的想法和感受,過著只要我想要、喜歡就去做的生活,其中間接傷害了我的家人,離家的次數已數不清。
而在追求“名利”下,我無法相信任何人,家人、朋友都是我可以拿來利用的工具,為的是滿足自我的願望,相較之下,“孤獨”、 “空虛”也伴隨而來。
在軍中服役時,我發現以往我行我素的行為,在軍中是行不通的,到處受到人的排斥,後來因為無法承受壓力,我得了所謂的“神經病”,我被從外島送回台灣,住進國軍的療養院。在那一段日子,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麼事情,事後,從父母口中得知,我曾自殺、曾去傷害別人。
在一個星期三的夜晚,有一群教會的弟兄到那裡傳福音,在一個禱告會中,我突然清醒了,哭紅了雙眼,我發現自己以前所做的,是如此“罪惡”,我也決心跟隨主,那一刻起,我真正感受到所謂的快樂、喜悅。
現在的我,知道怎樣去愛人,知道如何去愛我的父母,在工作上也不再怨天怨地的,知道如何去享受工作上的樂趣。以往脾氣一發起來,可是無法控制,而現在我總能用禱告來控制自己,不再做出一些令自己非常後悔的事情,我也常充滿著喜樂的心,或許許多事情是眼睛看不到的,可是我卻能真正感受到,主在我的生活中、工作中、家庭中,對我的幫助是如此偉大、奇妙,怎麼也沒有想到自己會如此的改變,我知道一切都有聖靈指引我的道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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