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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吳元國夫妻(我的妹夫、妹妹)的帶領,四年前我開始接觸教會,其實知道教會是更早的事,但教會給我的印象,就是外來的信仰,哪比得上我們本土的傳統佛教,來得有能力呢?
可是來到教會,與主親近後,不知怎麼了,我常常認罪,我常為一些信主前我不認為自己犯錯的事認罪,過去,在我心中認為,殺人、放火、作姦、犯科…等才算犯罪,平日善意的行事,不算是罪。但現在我認罪的內容,居然是一些日常生活上與人接觸的言談等內容居多。剛認罪時,是替自己開罪,都是一味的指責對方的不是,害我會有如此行為發生。漸漸地,我認罪是反省自己的言談過失,我感覺到自己在轉變,希望家人及週遭朋友能發覺到我的轉變,這樣我才有機會告訴他們,我已信了耶穌,加入教會。
聖誕節受洗不只是我一個人而已,我們家三姊妹要一起受洗,二個妹妹接觸教會,是最近的事,感謝主。現在家裡剩下我的母親及大哥還沒有相信,這是目前我們姊妹希望大家代禱的事。
感謝耶穌,讓我的內心改變,讓我活得更自在、更踏實,將以前我的種種的不是一一除去,藉著神話語的帶領,引導我走該走的道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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