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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以前曾經接觸過很多宗教,但對我都沒有什麼影響,我也沒什麼熱誠或參與的興趣。我的個性獨來獨往、不善交際,有人曾向我傳福音,我是直接拒絕。後來顧寶華姊妹搬到同樓層來,成了鄰居,她是我的高中同學,我不好意思拒絕,才偶爾參加他們的小組聚會。但其間我仍不改個性,常與小組弟兄姊妹辯論,一直沒有真正的開始閱讀聖經。
直到九十年九月十四日,我因全身水腫進台大醫院急診,緊急洗腎並被診斷出是罹患紅斑性狼瘡,我整個人傻了,我在住院的三個月期間,心肺腎衰竭,並且主治醫師宣佈,我得終生洗腎;那時我已經完全沒有求生意志。就在那最艱難、痛苦的住院日子裡,查美閎弟兄夫婦及小組員、尹長老夫婦,他們不斷來醫院看我、為我禱告,讓我得到心靈上的平安;我開始變得謙卑、順服,也開始靜心讀神的話;我最喜愛也最令我感動的是詩篇廿三篇,在手術室或被推往手術室途中,我都一直默唸著這篇詩,每次都讓原本患有憂慮及恐慌症的我感到平安。
慢慢的我開始思考,為什麼基督徒能有這麼無私的愛,對待我這與他們沒有關係的人?甚至在小組聚會中表現不佳的人?他們並沒有嫌棄我,他們還是一樣的愛我、關心我,如同家人一般。這是什麼樣的力量,讓他們能有如此偉大的精神?這是一種無私的奉獻,在投資報酬率來說,得不到半點利益的事,在這功利主義掛帥的社會裡,還有這樣的一群人?
我想起以前的自己,感到非常羞愧,我徹底靜下心來反省自己,我禱告、讀聖經,我徹底懺悔、日夜流淚禱告,很快的,神就在我身上彰顯神蹟;原來醫師判定我要終生洗腎,突然之間,從一個禮拜洗腎三次,降為洗兩次,再降為洗一次,最後在出院前,我已經不須再洗腎了。所有的醫護人員都對我病情的好轉,感到不可思議,這樣的例子實在少之又少,我就是一個活生生的見證。我是聖經上所說的,蒙福得救的人。
九十年十二月出院後直到現在,這段休養期間,教會的弟兄姊妹仍舊關心我、為我禱告。我因為臥床太久,肌肉萎縮,長期坐輪椅,全身癱到連坐起來都不能,去年四月才買了助行器開始學走路,現在我已經可以獨自在百貨公司內逛二、三個鐘頭。我深深的體會「在人不能,在神凡事都能」。神是信實的,只要我們信靠祂,全然交託,就會得著。
今天大家看到的我,不只是身體上神動工醫治了我,我也克服了我的焦慮症,以前最嚴重時,有人按電鈴我不敢去開門;電話響了也不敢接,我現在心中有平安、喜樂、有盼望,我是因信靠主而在身心靈上都得醫治的人。我全然相信,當我們的心柔軟順服,神就帶領我們走向祂早已為我們預備的路,主對我們的愛是無限無盡的,我們也當如此愛主。我希望將來可以多作見證,讓大家都看見神在我身上動的工,把所有的榮耀都歸給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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