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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小在基督徒家庭的環境下長大,外表看起來是個很乖、很聽話的孩子。我第一次去教會時,都不認識大家,覺得很陌生,也不知道大家在唱什麼,他們在講什麼我也都聽不懂。在讀國小和國中時,我從來沒有跟人聊過天,甚至到教會,也不太主動認識人。
到了讀高中時,我改變了許多;在學校,我能和同學相處了,相信我能持續下去;在教會,我從兒童主日學升到學青團契,週六和主日我都來聚會,詩班唱詩、講台講的道,我也漸漸聽懂了。原來唱詩歌,是為了敬拜、讚美神,講台的信息是要堅固我們的信心,並且去傳福音給周圍的人,禱告不是只為自己的事求神,而是要為教會、為家庭、為別人禱告。聖經上說,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」,我求神賜給我力量,讓我作一個「施予」的人,讓我可以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,一路走下去永不離開。
或許有人會以為,成為基督徒之後,從此就變成聖人,從此就不會再犯罪了。答案是否定的,身為一個基督徒,會懂得檢視自己,看見自己的軟弱及不足之處,藉著倚靠神、讀神的話,來了解自己,得到神的救贖,過得勝的生活。
受洗前在聖經看到一節經文:「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;總要在言語、行為、愛心、信心、清潔上,都作信徒的榜樣。」(提前 4:12)我相信主永遠與我同在,求神保守我的心,與神同行永不遠離,未來即使遇到任何艱困的環境,我仍要堅守信靠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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