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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主以前,我的思想和生活是以社會的價值和父母的期望為取向,常因為無法達到標準而感覺失落。也懷疑過自己生命的價值,活著的目的是為了國家嗎?為了家庭嗎?還是自我的成就感呢?
父母對我的愛是由於親情,出了家門就常覺得沒有被愛的感覺。每個人都只是踩著別人的頭頂往上爬,各自充滿心機,就算有點想愛人的心,但在家庭的影響下,自己也充滿論斷,想幫別人卻常常傷害自己。
大學時,有幸認識一位我很喜歡的女孩且跟她交往。當時,這位女孩剛信主不久,常常跟我分享信仰的事,我覺得她口中的神與我想的有些差異。後來她與我分手,我們並非相處上的不適合,而是她們的教義使然。在神的帶領下,我得知她所信的是一個人,以致扭曲了真理。在陷入極大的憂傷與悲痛時,我的室友是基督徒,他帶我唱詩歌也為我禱告,我相信在當時聖靈已感動了我。
接受基督以後,我學習以基督的心為心,也較過去懂得感恩。縱使有時仍會軟弱,但我願讓從神來的信心帶領我得勝。感謝主,祂讓我知道我有許多的不足,但在耶穌基督裡我成了富足,我的生命也有了改變。回顧自己,我有健康的身體、我有學習的能力、我有可愛的家人、我還有至高無上的幸福是一切福樂所不能比的,因為我作了基督的門徒,讓我重新思考愛的意義,進而慢慢學習付出愛。人活著,除了需要陽光空氣和水,最重要的就是找回神在我生命的意義,我相信我已經找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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