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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1-2
所以你們該效法神,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;也要憑愛心行事,正如基督愛我們,為我們捨了自己,當作馨香的供物,和祭物,獻與神。
我們教會的使命是:「與真神和好、與信徒和睦、作貴重器皿、傳和平福音」!前兩季已經分別講述了前面的兩個使命,從這個主日開始將會講述關於「作貴重器皿」的信息。這四個使命可以幫助我們思想與神之間,與信徒之間,與自己,最後是與不信的人之間需要追求的面向。雖然我們看起來是四個方向,但是這四者卻也是息息相關的!
今天我們要透過以弗所書
5:1-2,來思想如何作貴重的器皿?「所以你們該效法神,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。也要憑愛心行事,正如基督愛我們,為我們捨了自己,當作馨香的供物與祭物獻給神。」我們再讀一遍,最好把它背起來!因為這實在是一段很美、很有提醒的經文,可以不斷的默想並實踐它。這段經文中有一個命令,就是「效法神」!效法的意思就是照著做!跟著做!意即神所做的,我們也樂意去做,好像是神做的一樣!這是一個很偉大也很貴重的呼召!我們知道受造之物與創造者之間有何等大的距離,我們的思想與標準,所有的一切,都遠遠不及於這位創造我們的神,其實連比都不能比!所以當天使長想要像神一樣的時候,就因這驕傲而墮落成魔鬼!因此經文在這裡要我們所做的,不是竊奪神榮耀,與神同等的效法,乃是要我們怎樣呢?
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
下半節經句說,「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!」也就是說神給我們一個從祂而出的性情與能力,可以顯出我們的生命、性情、價值是一模樣的!好比在家裡,孩子講話的語調也多少跟父母親一樣,思想價值觀也會受到一些影響,因為父母生養教育的影響,顯在兒女的言行舉止之中。而上帝呼召我們跟祂有一樣的心思、意念與聖潔、公義……等等的屬性,來做祂要做的事,藉此表明我們是屬祂的兒女。
約翰福音1:12說,「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,祂就賜給我們權柄,做神的兒女,這等人不是血氣生的,不是從情慾生的,也不是從人意生的,乃是從神生的!」信耶穌的人,神就給我們一個新的生命,也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女!約翰壹書三章一節也說: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!當我們進入這個作神兒女的事實,就會開始渴慕神,想要認識上帝,做神要做的事,討神喜悅。
最近我讀穆勒先生的日記菁華,第一章提到,他雖然在所謂的基督信仰的家庭長大,但是在他真正重生以前,犯了許多的罪,他自己承認在重生以前,每次犯過被查覺的時候,他就是思量下次怎樣做得更慎密機巧,不再給人偵查出來。後來他到了教會辦的學校去,在各樣的聚會中,也還是沒什麼改變,在他受洗領聖餐的那一天,曾經許願要放棄罪行,用功求學,不過因為是要靠自己的能力,結果一點也做不來,且比以前還要墮落。直到他有一次跟著一個基督徒朋友參加了一次的聚會,真正的重生,他的生活開始有所轉變;他不再去逛酒館,離開壞朋友,不再生活在罪惡中,不再硬著心,相反地為罪感到悲痛。他開始常常讀經、祈禱,愛主裡的弟兄,到教會去也是存著正當的動機了,就算受人取笑,也是要為基督做見證。神開啟他真正看見要單單的親近神,透過讀經、祈禱,順從聖靈來遵行神的旨意。
以後他心靈裡有一個看見,有感動要辦孤兒院,不僅僅只是要幫助當時乏人照顧、甚至於受人虐待的孤兒,他更盼望透過這個事工,成為信徒或非信徒看見神的作為,經歷永生活神的一個機會。在穆勒先生往後的年歲裡,我們的父神真實的成全了這事,讓當時的人經歷神信實的供應,看見神使無變有!穆勒先生和當時代的人,他們跟從神,凡事願意照著神的心意與原則來做,真真的依賴神,就更加經歷神,也就在他們的身上顯出他們是神的兒女。他用怎樣的方式與原則呢?就是他把所有的需要只告訴神,並不對人講說,以後就看見神感動人來滿足他或孤兒院裡一切的需要,不管是物質的或是屬靈的一切供應。也由於他是這樣的願意用信心來依靠神,他自己和當時許多的人也就因此在信心的試驗中經歷非常的考驗,譬如:所有的錢預備了晚餐,但還看不到給孤兒預備早餐的錢,卻在將睡的時候有人帶來了奉獻,以致於來得及供應隔一餐的需用。如同彼得前書1:5-7所說的「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,必能得著所預備、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。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。但如今,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,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,就比那被火試驗,仍然能壞的金子,更顯寶貴,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,得著稱讚、榮耀、尊貴。」
可能我們有過經歷,就是在物質的供應上,經驗神的保守而沒有所缺,或是如同剛才的例證有即時的供應來渡過一些艱辛的時候。但有人卻沒有信心,覺得在生命裡的軟弱與罪惡方面,跟物質不一樣,不能經驗神的幫助與改變!
馬可福音2:1-12,提到主醫治癱子,耶穌先赦免那人的罪,再叫那人起來,當場有文士心裡議論,而耶穌特別為這樣的議論來說明一個很重要的宣告「或對癱子說,你的罪赦了,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?」其實我們的身體與靈魂都需要主的救助!因此我們要平衡又完滿的看見神是掌管我們所有的神,不是片面或部份的神!不是像民間信仰裡的,海有海神、山有山神,管錢的有財神,管居家安寧的有土地公……。若是我們不願意全面的相信神,就會在那個部份經歷不了神!
所以回過頭來看,我們原曉得成為聖潔是我們信仰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!也就是說一個信徒信了主以後就不斷要過一個對付罪的人生,過去我們沒有神,就隨自己或這個世代的意思與標準來行事,可是今天我們有了新的生命在裡面,就有力量來對付生命裡所有得罪神的事,因此沒有一個罪惡的權勢是可以勝過耶穌的寶血,沒有一個罪是我們有理由與藉口說我沒有辦法;我們知道會有些軟弱或引誘是需要比較長的時間,更多的儆醒來面對,但是卻沒有一個罪是可以再次綁住我們的,因為主已經釋放了我們,這是我們信主之人可以有的確據與把握,也是我們所蒙的慈愛!
親愛的弟兄姊妹,效法神,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,就是來經歷做神所愛的人,是怎樣的釋放與自由,你可以在神的愛裡得著一切的滿足與祝福,也可以在神裡面憑信心支取勝過罪惡、打擊黑暗的權柄與能力!因此你可以在你的新生命中支取神的慈愛,經歷神全方位的供應,因為你真是神的兒女!
效法神正如基督
從第二節接下去看,效法神也可以說就是學像基督!為何要像基督呢?因為耶穌基督是最高的標準,是完美的典型,他捨了自己,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。我們不只可以透過依賴神,活出新生命的樣式,來顯明我們的所是。我們還要過一個不斷捨己的生活,選擇走神的道路,獻上自己所有並所做的一切當作供物,跟隨這位充滿愛的神。前面一節是說讓神來建造我們,現在是讓神來使用我們!在這個生命的追求與操練中,耶穌基督的獻上,成為我們當效法的腳蹤!
有一首詩歌叫做“我願奉獻我一生”,歌詞說,「我願意為你來奉獻我一生,我願意為你來奉獻我一生。因為你給我生命,因為你給我力量,因為你讓我有安息,有你我已滿足。我願奉獻我一生,因為你溫暖我的心,有了你已別無所求,只求你使用我。我願奉獻我一生,來宣揚稱頌你恩典,有了你已別無所求,只求一生為你用!」
在我剛去海外的兩個月中,對於神的愛有了另外的體會,不禁為神的厚愛而流淚!有次走在路上,心裡不斷的思想,神為何要用一個什麼都不會的我,來這裡學語言,傳福音?最後有一個答案是:神愛當地百姓,所以連不會的人,神都要用,就算不能馬上用他們的母語來跟他們分享福音都好,因為在這個異文化的環境中,福音的信息是何等的微弱,基督徒太少了!
另外還有一次在靈修時,聽一首英文詩歌,詩歌提到,「神的愛是要主動臨到的愛,祂的創造、祂的救贖、祂的大能、祂的應許都在人未曾想過、未曾祈求以先就要給予,並且神要給人的是最好的…。」就如經上所記,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,是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這就是我們所相信的神,這樣的好!我們也經歷過這些事實!如今神豈不也是要在這世代繼續做同樣的事嗎?而神呼召我們,效法祂,跟祂一樣獻出愛給這個世代的人!在家庭中、在學校、在工作場所、在各式各樣接觸人的機會中,不比較、不計較的獻出你可以獻上的,不管是金錢、時間、才幹、專業或是禱告…。因為你所獻的一切,一方面是做在人身上,但其實是成為了供物獻給神,做為馨香的祭物!
從今天的經文中,我們看見,我們的所是(內在生命的建造)與所行(外在言行的付出)都要效法神,願我們一起來經歷與追求在我們的所是,與我們所做的事上來效法神,好叫我們在是(生命)與做(工作)上面,越發操練,就越來越有長進,也越來越一致,以致真正的為人所貴重,也為神所貴重。
(7月2日‧講員手稿)
思想問題
一、請大聲的念出弗5:1-2,將「你們、我們」換成自己的名字。
二、請分享一個你曾經想要效法的基督徒(含傳記人物),並分享你要效法的特質。
三、請分享一個你曾經歷神的幫助而勝過罪的見證,並為此獻上感恩。
四、在下半年裡,有什麼是你需要更新心志、重新奉獻給神的?請大家代禱。願神祝福並為你成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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